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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关于印发《常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加快推进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江苏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我们制订了《常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十二五”发展规划》。现予印发,请各辖市、区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央在编制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十二五期末,全社会的节能减排要成为国家的战略目标,到2015年单位GDP综合能耗要下降15-20%。”“同时,全国城乡建筑节能要全面推广实行65%的节能标准。”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墙体材料改革力度,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促进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节能减排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编制本规划。

  8、常州市规划局编制的《常州市近期建设规划》及《常州市城乡规划工作三年行动纲要(2011-2013)》;

  9、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编制的《常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常州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

  “十一五”以来,常州市墙改工作在省、市各级政府的领导、指导下,在经信、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帮助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全面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为常州市的城市建设、耕地保护、旧城城区改造和生态城市创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已由“禁实”全面转向“禁粘”,粘土砖产量以平均每年19%以上的速度递减。市区范围内实现主要建筑工程全面“禁粘”,辖市乡镇基本“禁实”,主要建筑工程推广应用非粘土新墙材,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规划目标。

  2、齐抓共管,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全市新墙材应用的工程建筑面积3956万㎡,占全部建筑面积的84%,达到了全省先进水平。

  3、优化服务质量,推动墙材企业的发展。全市新墙材企业60家,年生产能力45亿块标砖,其中获得江苏省新墙材产品认定证书的有37家,新墙材产量总计达137.84亿块标砖,产品种类、规格达到15个,满足了常州地区的建筑设计、施工需求。

  4、规范管理,示范引导全面推广墙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建立了市、辖市(区)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的管理网络;树立典型工程,推行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其中,钟楼区作为首批省“禁粘”试点城区通过了省墙改办的验收。分别在溧阳市埭头镇,金坛市薛埠镇,武进区邹区镇、横山桥镇、奔牛镇、雪堰镇等六个乡镇开展了创建墙材革新示范镇工作,全部通过了市墙改办考核验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聘请墙改工作联络员,以乡镇为重点广泛宣传墙改工作和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

  5、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的工作要求,在“城乡一体化、城镇现代化、村庄特色化、产业集约化”的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墙改的激励和制约作用,使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建筑节能的技术都达到了国家和省的建设目标。

  6、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制订和发布了《常州市推荐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和《常州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推广与质量管理规定》等文件,做好“产品认定”工作的服务。

  7、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质量监督和建筑工程应用的督查工作,把好产品质量关,从源头杜绝非粘土非标产品的生产、销售;把好产品使用关,从流通杜绝非粘土非标产品的运输、采购;把好产品建筑关,从施工杜绝非粘土非标产品的冒用、代用。

  8、积极开展墙改基金的征收、核退和奖惩工作,做到“以收促用,以奖促产”,扶持发展新墙材企业,鼓励设计新型建筑墙体结构,初步形成了新墙材研发、企业生产、建设部门设计、开发商应用、建筑商接受、市民享受的建筑节能新理念和价值链。

  9、墙改科技进步水平不断提高。在江苏省墙改办的指导下,常州市的墙改工作紧紧围绕“四节一环保”的要求,联合大学院所开展节能建筑综合评估和建筑节能减排的技术研究,从理论和方法上为建筑设计、施工和业主居住提供了科学依据,在多个方面取得了成果。

  10、强化队伍建设和思想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廉洁勤政作风,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表率作用,体现执政为民,执法为公的公务意识,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11、新北区成立了墙改办,在全省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率先扫除了墙改盲区,使全市的墙改工作真正做到“全覆盖、无特区;组织健、考核严”。

  12、常州市墙改办先后被国家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授予“十一五”期间墙材革新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江苏省经贸委、建设厅评为“江苏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墙改办”称号。

  13、“十一五”期间,常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的各项政策、技术要求,制度建设基本完善,编制了《常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制订下发《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09]79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新建建筑节能监管闭合到位,全市已实现新建建筑全过程监管为目标,初步建立起了覆盖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闭合管理体系,六个专项监管要求,即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专项监理、专项质量监督、专项验收在管理中都得到了有效执行。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兴未艾,科教城太阳能光伏屋顶项目、京沪高速铁路常州站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竣工投运,常州市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土壤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等10个项目被省厅列为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共获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614万元。

  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扎实有效,作为建设部试点城市,已经完成了2007、2008、2009、2010四年年报统计上报工作,统计建筑1170栋(其中政府办公建筑158栋,大型公共建筑327栋,中小型公共建筑83栋,居住建筑样本602栋),建筑面积达1103万㎡。数据中心建设及30栋分项计量项目年内均将如期完成。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始起步,绿色建筑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北港生态小区、常州奔牛机场改扩建工程等工程分别获得绿色建筑标识,武进高新区低碳小镇、溧阳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园被省厅列为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

  宣传培训深得民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多次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宣传贯彻和节能技术研讨活动,分别开展了《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等宣贯、研讨活动。

  节能产业发展迅猛,常州市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不断有突破,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开始起步。

  1、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蓬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市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全市现有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60家,其中经过省产品认定和推广的企业37家,产品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自保温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淤泥烧结砖、煤矸石烧结砖、硅镁加气空心轻质墙板、轻质混凝土空心隔墙条板、钢丝增强轻骨料混凝土隔墙板、泰柏板、岩棉板、纸面石膏板等,具备了相当于45亿标块砖的生产能力,满足了全市各种高层住宅、多功能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墙体革新和应用。

  “十一五”期间累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137.84亿块标砖,相当于节约83.67万吨标煤,减少废气排放(SO2)16734吨,节约土地2.23万亩(按挖土2m深计算),综合利用工业、建筑和生活废渣1637万吨,有效节约了资源,有力保护了环境。

  2、大力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竣工民用建筑面积4133万㎡,其中居住建筑竣工面积为3216万㎡,公共建筑竣工面积为917万㎡,建筑节能达标率100%。“十一五”期间新墙材建筑竣工面积3956万㎡,新型建材和新型结构普遍使用到高层民用住宅、企业厂房和公共建筑构体,新墙材对建筑节能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3、墙改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得到了有效实施。“十一五”期间累计扶持新墙材企业50个,投入扶持资金704万元。

  省、市、辖市(区)和乡镇政府严格贯彻落实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的法规政策,将节能建筑列为节能减排的战略重点和节能降耗的工作重点,从新墙材研发、生产到新墙材的设计、施工、验收、应用,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调节的推广应用、监督考核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取得了突破性、实质性和应用性的成绩。

  从生产源头到工程使用严抓齐管粘土砖的禁止使用,加强工地现场和市政工程的巡查执法,加大辖市(区)砖窑整治力度,以政府的规范文件明确属地国土部门的关窑停产责任,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期间砖窑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鼓励引导砖窑企业转产、升级和新墙材产品的项目投产,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促进推广应用。

  以墙改专项基金为杠杆,注重政策引导,把好建设审图关、建筑监理关、工程验收关和基金返退关,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信息资源共享,执法处罚同步,使新型墙体建筑与墙改专项基金过程有机结合和全信息有效监督。

  墙改工作有两大基本任务:一是新墙材建筑推广应用,二是新墙材企业技术进步。在财政、税收、科技和经信委的统一指导下,对50家新墙材生产企业发放了技改补贴基金,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材料创新和设备技改38个项目,以江苏省新墙材产品认定为契机全面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档次和管理工作水平。

  墙改办明确年度新墙材产品生产、新墙材建筑竣工面积、墙改基金征退、节能建筑竣工面积、新墙材生产企业认定、粘土类墙材减产和减用、砖窑关停和转产等指标,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和管理网络,在各辖市(区)特别是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新农村建设、万亩良田建设中农民生活区推行新墙材建筑的示范区、示范楼,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广泛开展农民新墙材应用和建筑节能的宣传,提高公众认识和推广力度。

  在市经信委和城建局的支持下成立了常州市新墙材行业协会,联合了新墙材生产企业、新墙材研发机构、市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建筑设计、建筑监理、建筑施工、建筑质检、建筑审图、开发企业和大专院所等单位、专家,共同搭建了新墙材的技术创新、信息交流、政策法规、推广应用、基金扶持和技术攻关的服务平台,承办新墙材产品和节能建筑的交流会和示范展厅,受到了企业好评和社会赞扬。

  1、新墙材产品的质量性能尚未完全满足节能建筑要求。全市60家新墙材生产企业的产品种类、规格尽管在全省有一定的地位,但品种单一、性能不高、质量不稳,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高层框架结构和钢结构的大框架、大开间、大玻窗的建筑节能要求,建筑施工技术和工艺也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标准和图集,建筑施工现场操作缺乏技术指导和工艺检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推广应用。

  2、新墙材、新墙体的开发研究滞后于建设工程和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新型墙材和新型墙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产、学、研、用的四个环节尚未形成整体的、系统的互动机制,新墙材生产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研发弱、创新慢的困难,建筑设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对新型墙材、墙体的认知尚未形成共识,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生产和研发等单位各有动力但未形成合力,缺乏政府层面的权威性协调和政策性引导,影响了新兴建材工业的发展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墙材研发生产。

  3、新型墙材建筑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项目不平衡和时序不平衡的矛盾。由于新型墙材建筑要按政策规定预收墙改专项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开发商、投资企业的项目资金压力,地方政府、工业园区和项目招商部门在行政执法、基金返退和工程验收等方面存在不同的意见,工作上受到干扰,推广应用发展不平衡。

  4、随着墙改工作的不断推进,新型墙材应用率大幅提高,专项基金返退比例已平均高达90%左右,墙改办人员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专项基金返退压力与日俱增。

  1、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有效解除环境制约,实现全社会万元GDP综合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19%目标。大力提升新型墙体建筑材料与房屋建筑材料应用比例,满足城市建筑快速发展的需求;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和废弃窑矿碎石泥土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率,推进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更好更快发展。

  2、以创建国家生态城市为契机,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力度,制定“十二五”期间更高的发展目标和更严的推广措施,彰显以“节能建筑”为特点的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和建设思路。

  3、以节能减排为中心,促进建筑节能从单一建筑能耗指标控制向“四节一环保”(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的综合节能目标转变,促进从单体建筑的节能向区域性低碳小区、低碳生活、生态城市、低碳城市建设的转变,促进政府监管方式由行政直接干预转向成熟市场环境下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制度,实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把常州建设成生态、宜居、友好、和谐、美好的新都市。

  2、建筑节能发展目标。根据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编制的《常州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十二五”期间,常州市区建筑节能总的控制目标为:到2015年末,民用建筑能耗总量控制为255.57万吨标准煤,实现建筑累计节约标煤104万吨,减少排出CO2383万吨、SO22.67万吨,建筑节能为全市“十二五”GDP节能降耗指标贡献率达到20%以上。其中,新建建筑节约74万吨标准煤,占节能总量71%;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节约22万吨标准煤,占节能总量2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现节约8万吨标准煤,占节能总量8%。

  1、墙改工作重点由城区向农村转移,各乡镇的工业集中区、生活集中区的建筑工程实现墙体禁粘、节能达标,乡镇范围内农民建设住宅、小型建筑和小量工程实现禁实限粘,用新有奖,鼓励和扶持农民和企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2、巩固乡镇禁粘成果,培养建筑行业施工企业的禁粘用新的自觉性,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墙材革新示范镇和低碳生活镇15个乡镇和街道。

  3、进一步开展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企业的认定工作,充分利用墙改专项基金扶优扶强,淘汰落后工艺和低档产品,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种类,提升墙材工业的整体水平。

  4、推进技术创新和材质创新,提高新墙材生产的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提高新墙材建筑的设计标准和产品质量,提高新墙材建筑的设计标准和施工水平,稳定和保证新墙材建筑节能要求,满足居民居住条件。

  5、加快辖市(区)新型墙材推广和墙体革新,以行政政策、基金税收等举措促进区域新墙材发展和技术进步,消除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盲区和特区。

  6、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一是所有新建建筑要符合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达到建筑节能50%的目标;大力推进节能65%、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的建设。二是抓好既有公共建筑,特别是政府办公楼、商业场所、宾馆酒店节能改造。三是大规模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尤其是太阳能和地热能应用。

  墙改是利国利民的战略性工作,市墙改领导小组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从城乡一体化的大系统建立由规划立项、设计审图、建造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信息跟踪、监控同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6)8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禁粘”的区域控制重点,扩大“禁粘”的范围。一是市区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绿化花台、桥涵、隧道、河道、泵站、防洪等市政、绿化建设工程;二是市区范围内的城市照明、垃圾处理、公共广场、公共场站、污水处理、供水、供气、集中供热、地下广场、地下停车场等公用工程;三是市区范围内附属于市政基础建设设施的电力、通讯、通信、交通管理等各类公共管线设施、敷设及维修工程;四是金坛、溧阳的市政基础设施、绿化工程参照市区要求执行,做到墙改全覆盖,节能无死角。

  到“十二五”期末,常州要保证城乡建设2300-2500万m2的居民住宅、公共建筑和工矿企业厂房,至少有100家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才能满足建设要求,但现有新型墙材大部分还停留在性能一般、品种一般、价格一般、材质一般和质量一般的“五个一般”水平。高保温性、高品质性和多规格性的国际级墙材基本上还未形成生产规模或产品定型,按国家建筑节能65%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为此要积极组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技术和装备,积极推动绿色建筑,推广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拓宽新墙材的应用范围,研究新墙材的施工工艺和建造标准。市墙改办拟从2011年开始,联合大专院校和设计院、建筑科研所、常州部分建材企业等,共同组建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组,以科研成果招标的形式下达课题,取得专利后推广转让形成产业化,并在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

  “十二五”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保留许可外的粘土类砖窑。因特殊原因需保留的砖窑,必须经辖市(区)政府同意,市国土局、市农委备案,市墙改办核准方可办理“歇窑保留”登记证手续。因古建筑修复和特殊工程和建筑体需要,许可金坛市和溧阳市各一座粘土类砖窑,溧阳市年产量控制在3000万标砖以内,金坛市年产量控制在500万块标砖以内。对停产的粘土砖瓦窑企业有转产意愿的,鼓励其转产新墙材产品,并做好相关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在建设工程立项审批中加强节能审查,严把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审查关,保证落实建筑施工图设计中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确保施工现场节能材料、设备的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加强节能材料、设备和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和信用系统建设。加强施工过程监督,严格实施有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加强对建筑节能有关规定、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执行情况跟踪监督检查。

  实屋销售节能明示制度,加强对房屋销售单位是否进行节能公示和购房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要求的监督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售房资格。

  6、充分发挥乡镇、街办推进墙改工作的重要作用,做到乡乡推,村村禁,农村包围城市,城市辐射农村

  在市墙改办和市新墙材协会的双重联动下,以乡镇为禁粘推新的基层组织和基础平台,聘请乡镇建设管理站墙改信息员和禁粘监督员,对所在乡镇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派驻联络员,做到项目随人,人随信息,明确责任,目标管理。墙改基金征收、返退、奖励一条龙,一本信息册记载和备案,一名墙改员跟踪监督和验收。

  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关于加强墙改专项基金返退管理的有关规定》(常墙发(2009)1号),对全市新墙材生产企业和开发建筑商以项目对项目、企业对企业的形式实行税费优惠、基金扶持激励和促进,研究和探讨新型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新问题。根据常州实际情况,特别是城乡一体、互动等条件,完善相关政策和执法,充分发挥税收、基金的杠杆作用。

  继续办好《常州墙改》刊物和常州墙改网站;定期在《常州日报》、《武进日报》、《金坛日报》和常州电视台、常州广播电台等报刊、媒体上合办专栏和专讯,在政府法制公告栏公告政策法规,做到墙改工作四到乡镇、三到工地。对全市3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350多个项目公司进行建筑节能培训工作,建筑项目招标要明确新型墙材应用范围和施工要求,开发商出具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房屋质保书和使用说明都必须载明新型墙材应用情况、建筑能耗和节能措施等内容,建设监理要明确新型墙体应用、施工的监理项目和责任。充分发挥墙改协会信息交流和行业自律作用,促进新型墙材生产商、开发商和建筑商达成“节能”共识,共同营造以低碳为动力,以生态为目标,扩大新型墙材应用新局面,突出建筑节能,为创建生态城市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