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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名家”装修超期

发布日期:2023-10-24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据郭先生介绍,他去年5月10日与沪上名家(郑汴路店)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45天,郭先生需先支付约定价款23908元的60%。2014年10月13日,沪上名家安排工人进行装修,11月末瓦工结束。

  按照合同约定,2014年11月28日郭先生家的装修就该结束了,但是郭先生给记者提供的短信及相关照片显示,2015年1月20家的卫生间还在吊顶。至于为什么工期延长了这么久,郭先生说,负责装修的设计师马梦娜给出的解释是,装修工人出车祸了。“这么大的公司,一个工人出车祸,可以再派一个来呀。”郭先生说,虽然感觉对方给出的理由有些牵强,但看着装修了一半的房子,他只有选择相信对方。

  就这样,一直到今年1月底,郭先生家的装修才彻底完工,这期间为了让工人尽快施工,郭先生还额外给付吊顶工人200元钱。前期装修的延迟,直接导致后续一系列装饰都无法按时进行。“卫生间吊顶拖期导致隔断门安装不了,本来准备做的家具也直接改为买成品,房屋也没有来得及通风,就匆匆住了进去,我现在总担心室内空气质量超标。”

  更让郭先生郁闷的是,住进新房后他还发现了许多小毛病,烦恼不断:厨房油烟机的预留位置离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距离不足50厘米;屋内没有自来水总阀门;部分电线接头未采用接线端子;承诺标记管路位置没有实现……“他们连下水道立管都没有露出来,导致现在物业验收不过,拒绝退还我的1000元装修押金。”

  郭先生称,针对这些问题,他和沪上名家的设计师、装修工头等沟通过很多次,然而,收效甚微。“我感觉他们公司不太重视客户的反映,而且管理有些混乱。”

  为了全面了解情况,3月10日,记者特意到沪上名家郑汴路店了解情况,该店负责人郑方接待了记者。郭先生家的设计师马梦娜说:“合同约定的确实是45天,工程之所以延期主要是我们的一个工人出了车祸。当时我们已经向客户解释过,客户也表示理解,我们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此外,马梦娜还对郭先生额外支付的200元钱作了解释。她说,公司与郭先生签订的合同是半包装修,即公司只负责水电、地板砖、吊顶等施工问题,主材则全部由郭先生提供。对于郭先生家的卫生间吊顶,公司以前是按常见的立式热水器设计的,没想到郭先生却要安装圆形的储水式热水器,这就导致吊顶工序变得非常复杂,材料也用的比预算多,因此吊顶供应商要加钱。“这是实际情况,我们也没办法。而且我们反复和吊顶商沟通,才只加了200元钱,实际花费肯定比这个多。”

  同时,对于郭先生反映的一系列入住后的问题,郑方和马梦娜认为那都不是问题。“厨房油烟机与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距离,应该是橱柜设计者的责任,不在我们的合同约定范围内……这都不是装修中的大事儿……如果他非要鸡蛋里挑骨头,那我们肯定没法让他满意……”

  记者把采访情况反馈给了郭先生,郭先生说,自己不要任何赔偿,就是想给沪上名家装饰公司提个醒,让他们更重视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做生意不能眼光短浅,他们应该正视自己的问题”。

  针对这件事,记者采访了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包岩岩。包岩岩说,首先建议郭先生对入住后出现的各种“小问题”搜集有关证据,比如拍照等,然后拿这些证据去消费者协会咨询并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居中调解,看能否达到满意效果。如果之后仍不能取得满意效果,郭先生可以对由于装修拖期及这些装修“小问题”所带来的实际损失进行评估,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损失鉴定,依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户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关注细节,特别是对于违约条款部分,在合同中应该对交付期限、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作出比较详细的约定,为后期有效维权提供依据。”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说,广大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这类细节问题较多的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并保存相关票据,以备发生纠纷时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